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全面掌握学院教科研情况,做好教科研成果统计、奖励和归档工作,科研处拟对2018上半年教科研成果进行统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及奖励范围
2018年上半年学院教职工以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名义出版的专著、主编参编的教材、完成的教科研课题、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。
二、奖励标准
依据《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(山化院发〔2017〕29 号)文件执行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,其中专著及主编参编教材的复印件应包含封面、版权页、完整目录等,教科研项目复印件包括教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、鉴定证书及研究报告;论文的复印件应包含封面、刊号页、目录及正文等;专利的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、专利内容。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科研成果统计表(附件)发送至Emai1:sdhykych@163.com,并将原件及复印件送交科研处(教学楼4311室),逾期不予补办。
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科研处
2018.6.22
附件: 2018年上半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科研成果统计表